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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药超标 加强农药残留监管

发布时间:2015-06-08 10:42  来源:农药代理商
摘要:近年来由于“问题西瓜”“问题草莓”“毒韭菜”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农药残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农药残留到底能引起人们怎样的深思?

 

  近年来由于“问题西瓜”“问题草莓”“毒韭菜”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农药残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农药残留到底能引起人们怎样的深思?

  每次暴出农药残留问题,总会听到要从“源头控制、加强监管、从严问责”之类的表态,事实上却是说了那么多遍狠话,结果还是做得不到位。事实上,趋利避害是企业本性,仅靠企业自觉纠正,很难做到。问题的关键是要看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首先,中国的农业生产现状决定了基层农药使用混乱。目前,散户农业的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种植模式多样,“乱用、多用、不按时间用”现象普遍,并且在农药使用中,安全间隔期是必须严格遵守的使用规定。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虽尚未正式发布,但内部得知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强化政府责任监管,明确禁用规定,特别强调经营管理方面,要求建立经营许可制,对限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设立进货查验制度、进销台账制度等。在使用上也有明确要求,大力支持专业化使用,强化农药使用规范。笔者认为,无论何时,加强对农药使用环节的技术指导和监管都非常必要,政府监管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和经销商都有义务,将农药监管进行到底。

  其次,国家监管农药部门的惩治力度不够。加强对违规农药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的同时,也要严厉打击违禁农药和常规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行为,建立农药登记管理部门、企业、经销商三方共同承担责任的监管模式,深入执行“黑名单”制度,一旦确定违规对象,及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曝光,扩大了农药行政监管执法的影响力。

  最后,强化农药监管的同时,各方还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政府部门应联合农药企业和各级农技部门,加强对农民、农药经销人员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要强调各方职责,及时向农民宣传科学用药知识,企业要实实在在地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形成一套权责分明的体系,以确保农民安全使用农药,避免农药残留超标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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