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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质监局:超两成在售农药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4-07-09 13:53  来源:山西新闻网
摘要:近日,省质监局对我省化肥、农药、农膜三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在售化肥近一成五不合格,在售农药超两成不合格。
  省质监局抽查三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 超两成在售农药杀虫不给力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赵德伟)近日,省质监局对我省化肥、农药、农膜三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在售化肥近一成五不合格,在售农药超两成不合格。

  本次对太原、忻州、吕梁等8市县160个批次的化肥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85.6%,均为省外企业生产。存在质量问题为:主要养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氯离子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山西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也有的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选用价低质次的原料;还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

  在农药抽查中,本次对阳泉、晋中等8市县100个批次的农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78%,均为省外企业生产。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乳液稳定性不合格、pH值不合格。山西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有效成分含量是衡量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农药杀虫除害的关键,关系到农药的药效,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直接影响到杀虫效果,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对原材料把关不严,致使生产的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低;也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或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对省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省质监部门,并做好追根溯源、制止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

  省质监局抽查三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 超两成在售农药杀虫不给力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赵德伟)近日,省质监局对我省化肥、农药、农膜三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在售化肥近一成五不合格,在售农药超两成不合格。

  本次对太原、忻州、吕梁等8市县160个批次的化肥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85.6%,均为省外企业生产。存在质量问题为:主要养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氯离子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山西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也有的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选用价低质次的原料;还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

  在农药抽查中,本次对阳泉、晋中等8市县100个批次的农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78%,均为省外企业生产。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乳液稳定性不合格、pH值不合格。山西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有效成分含量是衡量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农药杀虫除害的关键,关系到农药的药效,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直接影响到杀虫效果,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对原材料把关不严,致使生产的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低;也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或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对省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省质监部门,并做好追根溯源、制止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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