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正宁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一行5人对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0个经营门店进行了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农药经营户门店面积,库房及农药防护措施,并对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进行了查看,期间发放安全检查单位10份,提出整改意见5条。
目前,全县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门店已达到了68个。按照来源可查、去向可控的农药监管新要求,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县初步构建起了以“产品备案、经营定点”为特点的农药管理新模式,成效显着。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产品备案登记,把好农药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农药市场准入制,把所有的农药产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范围,农药产品凡是进入正宁境内销售,厂家或代理商要携带检验报告和相关证照到农牧局执法大队备案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农牧局执法大队颁发备案证书。同时,建立备案产品监管信息档案,加强备案产品的后续监管,凡是存在质量问题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缺陷的,要撤销登记备案资格、退出市场。二是开展经营条件审查,实行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督促全县农药定点经营门店不断整改、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动态管理、劣者淘汰的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机制,在全县农药定点经营门店中定期开展审核、督促、整改活动,重点整治农药摆放不分类、档案不完整、仓储设施不健全、擅自经销未备案产品等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高剧毒农药的行为,在全县建成了一批操作规范化、业务专营化、硬件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骨干农资专营门店,为维护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一道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