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6日)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解决我省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三角债、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农药存货清理等问题基础上,省农业厅去年完成了农药批发企业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为招投标确定的3家批发企业核发了许可证。2013年7月,全省除三沙市外的18个市县完成农药零售许可工作,为1342家农药零售单位核发了许可证,省工商部门根据农药许可的情况,为各农药经营单位核发了营业执照。全省的农药经营单位从2123家减少到1345家,减少了778家。其中批发企业由23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3家。
在推动农药产品赋码贴标和可溯源监管系统建设上,我省监督3家批发企业制作专营标识,并对备案通过的农药产品进行赋码贴标,确保农药产品可溯源。利用农药产品备案信息,建立全省农药产品数据库和监管平台,确保全部经营单位的农药信息实现网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