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棉农农药使用行为跟踪调查
农业污染是我国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种植业大量化学投入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家已经将农业领域的污染减排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领域,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落实规划和方案。因此,掌握准确的农业化学品投入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成为农业、农村环保工作的迫切需要。
棉花是我国重要经济作物之一,由于生长期长、病虫害多发,也是使用农药较多的作物。曲周县位于河北南部太行山东麓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棉花是主要经济作物。在中国农业大学曲周试验站张宏彦教授、闫勇老师和部分驻站研究生大力支持下,笔者完成该县农户全年棉花种植用药行为的跟踪性调查、具体数据分析以及种植业环境基本评价。
调研分为两部分。一是2011年4月~12月通过曲周县植棉农户打药的跟踪性调查,覆盖了一个完整的棉花收获周期。二是分2012年11月、2013年1月两次走访曲周县共11个农资店,对县、乡镇、村各级农资店进行访谈。农户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和问卷调查。由于在不同的乡镇采取分层抽样、调查员长期跟踪,因此保证了数据质量。
棉农打药调查结果
1.农户打药频繁,农药种类多、用量大。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农户平均打药次数为13次,据此推算,除去棉花出苗前和临近收获期间,在6~8月棉花生长关键时期,基本上是每周打一次药。根据农户记录,当地棉田的主要害虫是棉蚜虫、红蜘蛛、盲蝽象等,农户通常是几种药混合打,被提及最多的农药是啶虫脒、吡虫啉、阿维菌素和菊酯类。每户提到的农药种类都在10种以上,共有60多种名称被提及。在用量上,农户平均购药费用为90.4元,用量通常大于说明书推荐量。
2.农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较差。在调研的39个农户中,除了部分被要求保留农药包装的农户外,其余所有农药包装都是用后随意丢弃。受访农户中,打药时戴口罩、穿长袖的是少数。农户不愿意采取防护措施的主要原因是天气太热,并且大多数农户误认为只要不发生急性中毒,就没有必要采取防护措施。
3.禁用、高毒农药使用仍然常见。2003年《农业部274号公告》规定,自当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登记,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问卷对照《农业部274号公告》,研究人员发现部分高毒、禁用农药仍有使用。其中甲胺磷被17个农户使用,氧化乐果被4个农户使用,敌敌畏被5个用户使用。
农药过量使用原因
跟踪调查发现,缺乏农技指导、劳动力稀缺、农户风险厌恶3个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农药过量使用。在被问及“依据什么选择打药时间和用药量”,受调查39个农户中有33个农户都回答“根据地里情况、凭借自己经验”,只有1个农户表示接受过“县或乡镇农技站”的指导。现在农村劳动力已成紧缺资源,农户往往图省事,追求杀虫快、药效长,使用数倍于说明书推荐的用量。由于购药成本在棉花种植成本中占比不大,为了规避减产风险,农户宁愿多用农药。
综合农户调查和对各级农资店的访谈,归纳出棉花用药的物质流和信息流路径。从物质流及新药推广上,大致遵循“厂家――县农资店――乡镇/村农资店”路径。乡镇和村农资店会选择关系较好的农户,通常的做法是委托亲戚或较好的朋友,在部分棉田做试验,以免费供药的方式进行示范。
打药的信息流路径大体与物质流相似,所不同的是新药推广上,村和乡镇农资店会将示范农户的打药效果向农户介绍。打药信息中最为核心的是农药用量或稀释倍数。根据对县、乡、村3级农资店调查,用药量信息在“药厂――县――乡镇/村”这3个环节上基本能够保持一致,但在乡镇或村级农资店面向农民的环节会被放大。例如,厂家按说明书告诉县经销商用量为10cc/mu,县经销商会告诉乡镇和村农资店用量为10cc/mu。然而,乡镇和村级农资店在销售给农民时,为“保险起见”,通常会将推荐用量放大到1.5~2倍。而在田间使用为保证杀虫效果,农户实际用量可能是农资店推荐的1.5~2倍,即22-40cc/mu,此为最初用药推荐量的2.2~4倍。
减少不当投入政策建议
1.加强多元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尽管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但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仍然远远落后于农民需求。应当在强化原有基层推广站服务职能的同时,探索多种农技服务方式,如在村官选拔中多引进农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并且将村官纳入农技推广事业编制或乡镇公务员编制。引导社会化农技服务体系是另一条可靠的思路,采取“保险补贴+统防统治服务”的模式,通过专业公司或服务队统防统治,更加科学地防治病虫害,减少不必要用药。
2.强化市场监管和信息引导。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一是要严格管理各类销售渠道,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二是要规范农药产业链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信息标注和传导机制。生产厂商的说明书推荐用量必须基于一定范围的科学试验。经销商则要在销售时按照说明书推荐用量,并向农户说明农药毒性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负面影响。
3.建立农药包装回收制度。押金返还制度是指在产品销售时增加一项额外的费用,并且承诺当消费者返还产品包装或其他回收物时,把押金返还给购买者的一种制度安排。在我国,押金返还制度在啤酒瓶回收上有较长期和成功的应用经验。农药包装虽然不像啤酒瓶那么具有再利用功能,但是鉴于其环境危害极大,一旦形成累积的副作用,社会治理成本极高。因此,建议借鉴“押金返还”的方式,鼓励农民将农药包装物交至回收点,以便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