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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农药也有“处方笺”

发布时间:2012-03-07 16:05  来源:法治新报
摘要:是灵武市崇兴镇的集日。这天,家住崇兴镇的农民王文全到该镇的“宏涛农资店”购买农药,与以往不同的是,王文全在买到农药后还拿到了一张“农药处方笺”,笺的内容则包括了农药的来源等相关信息。这正是灵武市工商局在辖区农资经营户中推行的农药销售处方笺制度。

本报讯3月5日,是灵武市崇兴镇的集日。这天,家住崇兴镇的农民王文全到该镇的“宏涛农资店”购买农药,与以往不同的是,王文全在买到农药后还拿到了一张“农药处方笺”,笺的内容则包括了农药的来源等相关信息。这正是灵武市工商局在辖区农资经营户中推行的农药销售处方笺制度。

“农民因受农资商品知识欠缺、文化素质等

客观因素的限制,在购买农药后因出现使用不当导致农作物减产、绝产的事件屡见不鲜,仅去年该局崇兴工商所就接到农民关于农资投诉4起,因使用不当遭受经济损失6万余元。”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经农业执法部门和工商部门检查检测农药商品,并到田间地头核查农民农作物用药情况发现,大部分的情况是农资本身的商品质量是合格的,受损原因是错误用药等,属于使用不当。为杜绝此类投诉再次发生,灵武市工商局经过多方调研,推出“农药处方

笺”制度,并先从灵武市崇兴镇试点推行。

据灵武市工商局年晓华局长介绍,所谓的农药销售处方笺制度,就是农资经营户在销售农药时,除规范使用农资一帐通台帐外,还必须向农民告知农药名称、防治对象、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及用药剂量等,教会农民科学、正确使用农药,防止因农民用药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该项制度已在灵武市所有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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