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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添加违禁成份 海南一农药厂被罚20万元

发布时间:2013-06-08 09:11  来源:南海网
摘要:今年2月5日,三亚市农业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三亚崖城水南绿丰农资店经营的傲蓟10%啶虫脒(规格25ml)涉嫌添加违禁农药成分克百威,该产品由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三亚市农业局立即将情况报告省农业厅。

  南海网海口6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泽亢)6月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近日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常规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违禁农药成份,被省农业厅依法处以20万 元罚款。同时,该公司涉嫌触犯刑法,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这是近年来,海南省农业厅对非法生产经营农药企业处罚力度较大的一次,处罚金额为最高 额度--20万元。

  今年2月5日,三亚市农业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三亚崖城水南绿丰农资店经营的傲蓟10%啶虫脒(规格25ml)涉嫌添加违禁农药成分克百威,该产品由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三亚市农业局立即将情况报告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澄迈农药厂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厂的9个产品进行抽 样送检,经广东省农药检定所鉴定,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该厂1个产品(10%啶虫脒水乳剂傲蓟产品、规格100ml)含有国家与海南省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克 百威。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份的农药,违反本规定,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没收违禁农药和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农药经营单位,吊销其 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3月21日省农业厅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先后数次 对该厂进行现场勘查,共计扣押涉案产品35瓶。5月15日,省农业厅依法作出了没收违规农药产品并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6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契机,全面实施农药批发、零售许可的管理体制,坚决把查办一批大要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源头可追溯,切实保障农业绿色生产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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