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对自己经销的农药适用范围夸大宣传,以吸引更多农民兄弟购买。3月12日,龙海市工商局对农药经营者郑某这一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龙海市工商局锦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中,查获一起销售农药虚假宣传违法案件。据查,农药经营者郑某为促销自己经营的“叶芭”牌稼佳农药,提高商品的销售量,通过口头方式、让购买者查看包装标识介绍和广告宣传单等形式,将该农药宣传为可适用于禾谷类作物、小麦、大麦、谷子、玉米等10多种农作物,实际上其登记证所核准的适宜范围是小麦、番茄两种。
郑某对农药商品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将会给农民兄弟造成误导,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恶果,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龙海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郑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