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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农机购置补贴答记者问(2)

时间:2011-03-30 10:43  来源:人民网-新农村频道  责任编辑:小宝

  问:2011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哪些完善和强化措施?

  答: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创新,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2011年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强化措施:一是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补贴指标确认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同时,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二是公平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强调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地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现象。三是省级财政应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四是开展创新试点。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下放资金结算级次,强化地方责任;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使更多农民受益。五是强化监管。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部门间协作和监督,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处罚。

  问: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是多少?补贴资金如何分配?

  答: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为175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为支持春耕备耕,财政部已于去年将 2011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0亿元指标提前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为合理分配补贴资金,财政部、农业部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等因素,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科学确定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资金规模。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也采用因素法或公式法,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项目实施县(场)投入规模。补贴资金重点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适当倾斜。

  问: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有什么调整?

  答: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今年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一是对补贴范围内的180个品目机具进行适当微调。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扩大抗旱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要求,适应各地抗旱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将水井钻机、风力扬水机、抗旱机泵等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近年来农民申购数量较少的药浴机、花生烘干机、理麻机从全国统一补贴范围中剔除,补贴机具品目总数保持稳定不变。二是根据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将地方自选增加的机具品目数量由 20个增加到30个。

  问:补贴机具如何确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兵团、农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本省(区、市、兵团、农垦)确定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所有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且承诺在本省域销售的产品和已列入本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全部纳入补贴目录,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域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问: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经销商如何确定?

  答: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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