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4月11日《察哈尔羊》地方标准审定会之后,经过60个工作日,《察哈尔羊》地方标准于6月20日顺利通过国家农业部备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告予以正式实施。
《察哈尔羊》地方标准是起草领导小组于2012年4月~9月,对察哈尔羊的相关内容开展调研,现场测试、查阅、搜集、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在充分考虑标准内容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及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基础上,形成了标准草稿,在锡盟盟内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2年10月~11月,将《 察哈尔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发送至区内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推广和管理等12家有关单位的14名教授、专家和技术人员征求意见,先后收到10家单位12人的反馈意见并进行汇总。起草小组又对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的不同修改意见与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和讨论,同时查阅、搜集相关内容的科学依据,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有关单位的专家请教。通过讨论,统一意见后作出采纳、部分采纳和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提出相应的依据、理由及修改结果修改形成《察哈尔羊》送审稿。
2013年4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下,《察哈尔羊》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呼市召开。会上,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锡盟畜牧工作站介绍标准编制说明及对标准进行的相关解释。详细审阅了标准文本及有关资料,质询了有关技术问题,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察哈尔羊》地方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察哈尔羊新品种验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