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长宏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获贷300万元,靠的是用该公司550头奶牛作为抵押。
据介绍,该公司是罗田县龙头企业,准备扩大养殖规模,但缺乏资金,打算以公司奶牛作为抵押物,向工商部门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再到该县信用社贷款。
受理该公司抵押登记申请时,罗田县工商人员犯难,因为根据担保法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抵押人只能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标的物办理登记。
工商部门请教合同专家后,确定由融资担保方大别山融资担保公司和长宏公司签订资产确认协议书,将公司550头奶牛所投保险第一受益人由长宏公司变更为信用社,长宏公司4个股东以其个人资产作为担保,并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县信用社在保险和担保双重保障下,同意贷款给长宏公司。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活物抵押在我省鲜见,因为动物作为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如遇到瘟疫等。该案例可能为经营养殖的小微企业融资打开一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