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为将该省发展成“苜蓿奶”生产基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民增收,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今年,该省将种植100万亩苜蓿。种植地点将在全省重点选用坡耕地、中低产田和退耕还草地,并实行苜蓿种子补贴和机械补贴。
苜蓿种植者将按规定签订苜蓿种植协议,在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同时,确保5年之内不能翻耕。苜蓿种子补贴和机械补贴实行先种(购)后补政策,即一次性给予苜蓿种植者种子补助每亩1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元,市县财政补助50元;对种植规模2000亩以上的,其苜蓿播种、收获、翻晒、搂草、打包等主要机械给予补贴50%(国家农机购置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0%)。
各级畜牧部门将切实做好苜蓿种植管理以及收获加工等方面技术培训工作,帮助苜蓿种植对象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