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天津市地方标准《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2月15日正式实施。据悉,该规范对奶牛场建设布局、牛群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疫病防控等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中的9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要求。
该规范在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对牛初乳做了明确规定,即奶牛分娩后头三天的牛奶单独存放以备饲喂犊牛使用,初乳不得混入商品奶中;在选址上,规定奶牛场区应距铁路、高速公路、交通干线不小于1000米,距一般道路不小于500米,距其他畜牧场、兽医机构、畜禽屠宰场不小于2000米,距居民区不小于3000米,并且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新建奶牛场应进行环境评估,奶牛场绿化面积和除建筑物之外的剩余面积、生活区不低于40%,生产区不低于20%。
此外,该规范对场区空气质量、粪污处理、污水处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