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政府出台苜蓿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后,富裕县高度重视,紧紧抓住有利契机,把苜蓿产业作为推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性措施,切实加大了苜蓿生产力度,有序、有力推进苜蓿生产。富裕县苜蓿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占全市的三分之一。
一是确保种植面积。省苜蓿种植相关政策出台后,富裕县及时摘录政策要点,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发,并在村委会、机械化榨乳站等公共场所张贴,使补贴政策宣传面达到100%。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农户、企业和合作社自愿申报种植面积的办法,由种植者提交申请书、种植计划书和承诺书,村级初审,乡镇复核,乡村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县,县畜牧局组织技术人员逐地块进行再次核查,核查通过的统一建档备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是确保种植质量。严把选地、用种和管理三个环节,确保苜蓿种植质量。在地块选择上,明确要求围栏草场内、低洼易涝地、重度盐碱地、已改良草场不能种,鼓励引导利用退耕还草地、重度退化草场和低产田种植苜蓿,种植面积300亩以下的不予补贴,保证种植规模。今年新增种植面积中,千亩以上连片地块八块,面积48100亩,占总面积的80.2%。在用种质量上,县畜牧兽医局提供种子经销商和可选择的品种等相关信息,由种植者和企业自行采购,今年种植品种为龙牧801、驯鹿及敖汉。在日常管理上,编制了苜蓿种植技术要点,下发到所有的种植者和企业,同时对整地、播种和施肥三个关键环节,乡村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县技术人员巡回指导,确保不出质量问题。
三是确保利用效果。把苜蓿种植利用与奶业发展有机结合,确保苜蓿生产利用效果。积极鼓励引导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经营者种植苜蓿,实行自种自用。已种苜蓿没有奶牛的种植者和企业,由所在乡村负责组织与养牛户签订利用合同,实行合同利用。积极引导组建牧草种植合作社,推广马岗草业种植合作社社员联合种植、分户利用和商品经营有机结合的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