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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违规生鲜乳将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2-06-21  来源:新农网整理
摘要:为保障全市生鲜乳安全,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牛奶,山东省东营市在全市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场和乳品加工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凡生鲜乳收购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入“黑名单”:在申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收购、销售禁止收购的生鲜乳

  为保障全市生鲜乳安全,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牛奶,山东省东营市在全市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场和乳品加工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凡生鲜乳收购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入“黑名单”:在申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收购、销售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在生鲜乳抽检中重要指标有1次不合格记录的;发生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的;因违规被相关媒体曝光的;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畜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其他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行为。

  凡生鲜乳收购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列入“黑名单”:现场检查中,生鲜乳收购站卫生条件脏、乱、差,不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范的;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不全,未按规定进行保存的;自有生鲜乳运输车不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或交接单没有载明生鲜乳收购相关记录的;随意变更购销合同,跨区域争抢奶源,压级压价,破坏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的。

  对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生鲜乳收购站,主管部门除依法严厉处罚外,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两年内不能申请各级畜牧部门管理的奶业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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