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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止“无抗奶”宣传

发布时间:2010-07-12 14:09  来源:健康报
摘要:  卫生部等部门6月3日就“禁止宣传无抗奶的”公告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解读。

   卫生部等部门6月3日就“禁止宣传无抗奶的”公告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解读。
  据介绍,在奶畜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乳房炎、子宫内膜炎等常见疾病,需要使用抗菌药物。国际上普遍针对奶畜养殖中使用抗菌药物制定最高残留限量,并要求生鲜乳收购环节采用指定的快速方法检测抗生素。经检测,未超过最高残留限量的,即是安全、合格的产品,而不是“无抗奶”宣传中所宣称的“100%不含抗生素”。
  近年来,国内有的乳制品企业将采用指定的快速方法检测抗生素低于最高残留限量即视为“无抗”(又称100%不含抗生素等)是不科学、不规范的。为了规范兽药在奶牛养殖中的使用,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制度。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不法人员将所谓“解抗剂”(β—内酰胺酶等)非法掺入生鲜乳,以掩盖其抗生素残留,使常规检测方法无法检测实际残留。为打击在原料乳中添加“解抗剂”的违法行为,卫生部于2009年2月4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β—内酰胺酶列入禁止在乳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并公布了检验方法。按照卫生部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奶畜养殖环节违规使用抗生素和添加“解抗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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