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通讯员朱晓萍)这几天,温州市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村民钟兰平特别高兴。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今年养1万只兔子,根据订单合同规定,每只兔子皮的收购保护价是45元,兔子肉的价格是每斤15元,扣除饲料的成本,全年的收入至少在40万元以上。钟兰平是当地有名的养兔大户,自从有了订单农业后,他通过创业,开办养兔场,短短的几年内,迅速走上了致富路,成了当地的富裕人家,还率先在市里买了房子。他说,要是没有订单农业,他根本不可能创业致富,发展到目前的好局面。
据了解,截止目前,全省工商部门已帮助农民签定订单合同52.1万份,帮助全省56万农户走上了创业致富路。
所谓订单农业,就是指企业与农民签订的农产品订购合同,也叫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签约的一方为企业或中介组织,另一方为农民或农民群体代表。订单中规定了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收购价格,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工商部门作为合同监管的职能部门,及时介入订单农业监管,做好农户与企业的娘舅角色。
文成县的订单农业就是通过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实施的。文成县养兔户原先有“三怕”,一怕无技术养不好;二怕兔病难防;三怕兔多无销路。当地工商了解情况后,积极帮助养殖户与龙头企业浙江双凤食品公司发展兔业订单,实行统一养殖标准、统一种兔、饲料、质量标准、统一培训和防疫、统一收购销售,不但解决了销路问题,还带动全县养兔专业户人均增加经济收入581元,占农民全年总收入的16%。
文成工商部门不仅帮助农户制定规范的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扶持农户成立合作社抱团参与市场竞争,还协调企业和农户制定最低保护价,保护农户种植养殖的积极性。用钟兰平的话说:“我们以前不懂,签那个合同怎么签,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养兔子。现在有了工商局的帮忙,我就可以放心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近两年来,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合同职能,积极开展合同扶农、帮农工作,全面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取得了农户增收、企业增效的好成绩。
为提高订单农业的签约率,使更多的农民了解订单农业、接受订单农业并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浙江工商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有针对性的向企业和农户宣传订单农业信息,向农户发放了订单宣传资料10万多份,制订、帮助规范各种订单农业文本100多种,并在签约时充当监督员,指导双方平等协商。有了工商的介入,农户们信心大增,他们亲切地把“工商人”称作订单农业的“公证人”。
在促进订单农业中,核心问题是价格问题,也是广大农民最为敏感的问题,浙江工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广落实了经广大农民认可的“最低保护价 灵活市场价”的价格模式,即:收购农产品时如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则按市场价收购,如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则必须按保护价收购,“最低保护价”给农民吃了“定心丸”,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而“灵活市场价”则进一步保护了企业与农户的双方利益,提高了订单农业的履行率。
今年8月,金华市婺城区辣椒种植大户与金华市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公司董事长周来生表示:“不管市场行情如何变化,辣椒最低保护价收购价都是每公斤一元,如果市场价高于收购价,农户可以把辣椒卖到市场,市场风险由我们公司承担。”
对于违约及农业风险问题,各地建立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制度,杭州淳安等地还建立了订单农业风险救济基金,及时为农业合同履行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损失提供救济,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省已有90多个县市工商部门开展了合同扶农工作,制定和规范了200多种涉农合同文本,指导和帮助56.3万农户与涉农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农业订单52.1万份,农产品金额近100亿元。广大农户根据订单要求进行农业生产,企业根据订单约定进行收购,这种“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效降低了传统自产自销生产方式的经营风险,增加了广大农户的收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农户的欢迎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