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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09年度能繁母猪保险率达90%

时间:2009-04-07 16:50  来源:云南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欣然
核心提示:为促进景洪市生猪生产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确保能繁母猪得到全面、及时投保和死亡赔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08]182号)文件要求,景
         为促进景洪市生猪生产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确保能繁母猪得到全面、及时投保和死亡赔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08]182号)文件要求,景洪市畜牧兽医站于2008年 12月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截至3月20日,全市十个乡镇、景洪城区、街道社区以及景洪农场和东风农场经核实的能繁母猪存栏数为18390头,累计投保规模户及散户共10333户,投保能繁母猪16579头,投保率达90%,投保金额198948元,详细情况及投保金额已全部上报保险公司。

  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开展过程中,景洪市畜牧兽医站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惠农政策,能繁母猪保险责任,保费构成、理赔程序等,让养猪户(场)全面了解母猪保险和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二是深入到村,落实到户。为把能繁母猪保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好,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人员进村入户,逐圈逐头收取保费,既确保了投保母猪的真实性,又做到了不漏保。同时,维护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三是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以乡镇为单位开据保险单,在保险范围内死亡的能繁母猪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及时理赔。四是畜牧、财政、保险三家通力协作,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对09年所有参保能繁母猪及其投保户建立完整的保险台帐,力求将这项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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