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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亏损了,有人补贴?

时间:2009-03-23 16:41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欣然
核心提示:18日,“贡井区肥神养猪专业合作社与我签订合同,如果亏损了他们全额补贴。”杨长林高兴地对记者说。
  自贡市贡井区“6+1”模式做大养猪业

  (曹湘黔记者代晓明)18日,“贡井区肥神养猪专业合作社与我签订合同,如果亏损了他们全额补贴。”杨长林高兴地对记者说。

  据自贡市贡井区畜牧局副局长胡辉介绍,为克服当前生猪价格低迷,生猪存栏大幅度下滑状况,贡井区探索发展新模式,扶持肥神饲料公司贡井分公司率先在白庙镇建立优质斯格猪配套系种猪场,并以股份合作形式与旭东村建立斯格猪扩繁场,组建了斯格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近300农户签订斯格猪养殖协议,由公司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技术服务和贷款担保,并回收产品,初步形成“龙头企业+良繁场+生产基地+金融+专合组织+农户+保险”的“6+1”发展模式。

  贡井区肥神养猪专业合作社社长刘华康告诉记者,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仔猪购回后养猪专业合作社集中喂养10至15天,统一进行免疫接种后,分给农户饲养。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饲料,价格低于市场价格3%—10%。专业合作社定期统一为养殖户提供疫病防疫和猪病防治,举行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培训。养殖户喂养90天后,专业合作社对商品猪实行统一收购,收购价以屠宰场对该猪的实际收购价为准与养殖户结算,商品猪实际销售价扣除仔猪成本、饲料成本、30元以下的诊疗成本、资金利息后即为养猪户收入,如果亏损了专业合作社全额补贴,并另行补助养猪户每头50元养殖劳务费。扣除成本后,每头利润不足50元的补足50元,超过50元的,专业合作社提取超出部分的5%作为发展基金。年终专业合作社若有利润,将对养殖户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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