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这是我国为防止农产品价格暴跌出台的首部调控预案。
近30年来,每隔数年,我国的生猪生产往往出现周期性波动,表现为生猪生产供大于求时,猪肉价格逐步回落,低于成本线,导致养殖户亏损,不得不宰杀母猪,少养猪,进而带来苗猪和猪肉供应量回落,直至供不应求,推动价格逐步走高。与此同时,价格的上涨会刺激越来越多的农户养猪。随着生猪数量越来越多,猪肉供应又将供大于求,价格又将下跌,完成一个波动周期。
2006-2007年,由于国内外生猪饲料粮玉米价格大幅上涨,猪蓝耳病的流行和农村劳动力价格的上涨,生猪生产成本和风险居高不下,许多养殖户亏损累累,只能宰杀母猪,致使生猪数量锐减,猪肉供不应求,肉价短时间内涨幅过大。
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稳定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市场供应、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能繁母猪补贴、奖励生猪调出大县、生猪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和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等着眼于长期的扶持政策,增加政府储备投放、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等应对猪肉价格过度上涨的措施。
2007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后,由于上述措施发挥作用,目前生猪生产逐渐恢复,一些主产区甚至出现供大于求的苗头。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生猪生产继续扩大,今后再出现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况,而政府没有相应措施,将再度严重挫伤养殖户积极性,不利于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
为此,国家适时出台上述预案,要求当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开始预警,根据情况启动相应响应机制,并根据猪粮比价下降的程度调整调控力度,使猪粮比价不至于下降过多,这样,既能够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可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无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均有利于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
国家相应的干预措施包括: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适当增加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由财政贴息,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进一步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直至再进一步增加中央储备,进一步提供养猪补贴,加强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只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按照上述预案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原则,各司其职,就一定能够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