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年已查获私宰猪肉435公斤

发布时间:2009-03-09 15:05  责任编辑:欣然  来源:中国养殖网阅读:

     本报讯(记者/尹辅华通讯员/卢沁)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截止到上月末,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检查2次,检查市场630个次、猪肉经营户4319户次,取缔猪肉无照经营户8户,查获私宰猪肉435公斤。

  已取缔猪肉无照经营户8户

  全市工商部门从年初,就已对全市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及场内猪肉经营者和场外猪肉零售摊店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照猪肉经营主体登记资料进行逐一核对,查处取缔屠宰加工、贩运、销售肉类食品无照经营案件,督促有照经营户亮照经营,到目前为止取缔猪肉无照经营户8户。

  “我们已督促和引导猪肉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督促和引导生猪和猪肉批发经营者建立并落实销售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名称、数量、供货和购货对象等流向信息。”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引导、督促猪肉经营户在经营场所显眼处明示营业执照,公示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此外,工商部门还进一步督促检查猪肉经营者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场厂挂钩”和“购销挂钩”制度。引导猪肉经营户从质量有保证的屠宰厂进货。

  猪肉质量案件不再“取证难”

  目前工商部门已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资质,对其经营行为和上市猪肉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制止不法经营行为,清退不合格猪肉等商品,发现重大问题向工商部门及时反馈,同时市场开办者也要督促经营户落实假冒伪劣猪肉、肉类制品退市及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

  “针对流通环节猪肉质量案件‘取证难’这个长期困扰猪肉市场执法监管的瓶颈问题,市工商局与农业部门沟通,通过构建流通环节猪肉监督检测和后续处理联动机制予以解决。”该负责人透露,联动机制规定两部门联合开展猪肉市场执法行动,由农业部门出具不合格猪肉的法定检测报告,工商部门负责依据检测报告查处销售不合格猪肉行为。同时,农业部门为工商部门开辟猪肉送检快速通道。而在2月26日,佛山市工商、农业部门开展了首次联合行动,对3个市场的猪肉档实施抽样检查,检测合格率100%。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已在全市各农贸市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可拨打12315,投诉中心将转告辖区工商部门,他们在半小时内将把调查基本情况反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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