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宁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了2015年第二批7至12月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并以一卡通形式全部存入受补对象银行帐 户,要求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继续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至此,景宁县2015年度屠宰环节所有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 助已全部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014年清算资金和2015年预拨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90 号)文件精神,景宁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指定县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统计、监管、核查、公示及资金发放等工作。为使补助资金及时 发放到位,明确一年分两次进行。
据了解,2015年景宁县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共82头,符合补助条件并应补助80头,其中1至6月份处理33 头,符合补助33头; 7至12月份处理49头,符合补助47头。每头按800元进行补助,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