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泉州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会议召开,水利部专家评估组一致同意我市高分通过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
评估组实地考察了泉州市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黄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泉州市全面实施河长制情况、台商投资区洛阳江流域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惠东南高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百崎湖整治工程、石狮市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厂、石狮市引水二期工程赤湖水厂、石狮市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水源地保护建设等情况。
评估组认为,我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完成所有试点目标。9项指标全部达标,58项任务有57项全部完成,1项基本完成,并在试点期间成立高规格的水资源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建立红黄蓝分区管理制度、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组织公众参与形成以考促管的长效机制,这些经验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起到了试点工作探索和示范的作用。经过综合考评,决定同意通过验收。
评估组强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希望泉州市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治理新思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结合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作,深化水利改革,巩固扩大试点建设成效,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建立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我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探索之路
●2011年4月,水利部批复同意在我市开展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水利部《关于确定深圳市、泉州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将我市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转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
●2013年3月,水利部对我市试点进行中期评估,我市按照评估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以占全省8%的水资源,养育了全省22%的人口,支撑了全省24%的经济总量
●2014年,我市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治污减排和流域整治考核夺得全省五连冠
●2015年3月,我市在福建省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中名列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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