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就如何处理生猪相关事宜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但均因双方对生猪价格意见不一而未达成一致意见。
为求圆满结果,执行法官发函给当地物价局,请求物价局给予价格指导意见。物价局回复,生猪属鲜活产品,价格和重量实时波动,无法给出指导意见。 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按照法律规定以评估价格进行强制执行。 以“猪”抵债强制执行 为保证执行顺利完成,该院执行局经过讨论研究,对整个执行活动做了周密部署。活动抽调8名得力干警组成执行专案小组,负责此次执行活动的实施,此外还邀请了司法监督员全程监督。 10月12日下午4点,执行小组抵达被执行人的养殖场。 起初,被执行人张某以评估价太低而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并向其示明了拒不执行后果,张某虽心有抵触,但已经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接下来,抓猪、上称、核对数量和价格,现场忙开了…… 但是始料未及的是,原本以为把所有猪抓来集体上称,一点数核对完毕执行就结束了。但是,到达现场后才知道养殖场的猪大小不一,而大猪、中猪、小猪价格不一样,只能一头头猪单独上称,然后根据每头猪的重量来定价。因此,执行活动持续到当晚10点多,入夜后法官们只好打开车灯和手电干活。 整个执行过程长达6个多小时,虽然期间被执行人一直有抵触情绪,但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整个执行活动总算顺利结束。“这笔钱欠好几年了,追得我心都累了,感谢法官同志了却我心里的一桩大事……”看着执行干警连夜奋战,申请执行人陈女士连连感谢。(河池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