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河北、山东等地采访发现,生猪出栏时的现场检疫、入厂屠宰前的检疫均缺位。养殖户称会卖康复后的病猪,但自己从来不吃。据悉,康复猪甚至被卖到金锣等知名企业,运销人员称其有很多公章、签名齐全的正规检疫票,需要时可自行打印。
菜农不吃自己卖的菜,养殖户不吃自己卖的猪,这样的说法由来已久,尽管无从考证,但相信很多人会深信不疑。“金锣病猪”事件的发生,客观而言绝不是一种偶然,因为在金锣之前,出事的还有众所周知的“双汇瘦肉精猪肉”事件。
“金锣病猪”事件,究竟是个例,还是行业的潜规则,我们不得而知。但火腿行业使用病猪肉、垃圾猪肉加工火腿肠的传闻一直都有。从某种意义上讲,“金锣病猪”事件直接坐实了这一传言。
从养殖户到运销人员,再到知名企业,病猪的顺利闯关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违规链条。不可否认,在这样一个销售病猪的过程中,检疫缺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如果把目光只盯在检疫一点上,恐怕我们会有所疏漏。过于强调检疫部门监督不力,将责任推给检验检疫部门也并不是十分公平。
病猪事件其实是一种明显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当前肉制品市场的乱象。养殖户、运销人员、知名企业,从养殖到加工,如果任何一个环节能够遵规守纪,按标准制度办事,恐怕这条链条也不会如此的顺利。
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经济人”的角色决定了利益最大化成为一种主要理念。无论是对于养殖户,还是金锣这样的知名企业来说,之所以置检疫制度于不顾,置法律制度于不顾,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的诱惑。养殖户卖病猪可以减少损失,运销人员可以争取差价,肉制品企业买病猪可以降低成本。正因如此,病猪生产、销售、加工才会一气呵成,集体闯关成功。
食品安全大于天,肉制品行业更应该把好肉类产品的进口关,将卫生检疫放在首位。客观而言,病猪事件也是个人和企业良心缺失的必然结果。养殖户销售病猪是个人的道德出现了问题,企业使用病猪加工产品是企业道德出现了问题。纠正道德的失范,一方面需要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则需要当头棒喝,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来进行纠正。
对于“金锣病猪”事件,我们既需要反思检疫制度的缺位,更重要的是加大处罚力度,让那些涉事企业、养殖户和运销人员不敢为不能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金锣病猪”事件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