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改革的步伐,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内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沪食药监协〔2015〕348号),督促屠宰企业 履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生猪内脏、胴体等产品按要求出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8月11日-13日在全市开展生猪 屠宰专项检查以及“瘦肉精”飞检行动。
检查组共出动79人次,20车次,分赴嘉定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浦东新区和崇明县的10 家生猪屠宰场,检查的重点项目有场方“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内脏包装以及屠宰检疫检验等情况,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出,并要求辖区县动监所 及时跟进,加强监管,同时检查组采样47批次186个尿样,检测结果全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