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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卫生防疫综合措施

时间:2008-12-12 15:53  来源:  责任编辑:
核心提示:
    猪场监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猪业的发展,趋向于集约化、规模化饲养,由于猪只集中,这对于控制和消灭传染病带来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猪只集中,也造成疫病容易发生的机会。因此,要保证大群猪只的健康,规模化猪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制订一套严格的卫生防疫综合措施,以防病原侵入猪体,从而保证养猪业的发展。
   
  一、场址的选择
   
  场址的选择,要求符合卫生防疫措施,应选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便于排水的地方,不要靠河流两旁,又要有地下水源以便于打水井。为了防止疫病传染,猪场应远离屠宰场、牲畜市场、畜产品加工厂及牲畜来往交通干线500米,离一般道路200米以外,比较僻静,而交通、能源(电)供应又便利的地方。
   
  二、生产区与非生产区的划分
   
  场址选定之后,应根据猪群的组成、规模、生产工艺要求、投料、清粪等生产流程,结合当地的地形、自然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猪场的总体布局。猪场在总体布局上至少要划分内部猪群生产区、外部管理、供应区和兽医隔离区等几个功能区。
  
  1.内部猪群生产区
  
  该区是整个猪场的核心区,包括各种类别的猪舍、饲料加工调制间、饲料仓库、人工授精室等。是经常在脱污、消毒、除虫、免疫措施的保护下,保证场内猪群不受污染侵害的“生物环境清净区”。因此,卫生要求比较严格。
   
  (1)凡进入本区的人员、饲料、运输车辆、猪种均分别经过检疫、消毒。
   
  (2)猪舍内各工段和隔离舍,应严格做到人员、用具、畜群固定,生产区的一切用具(只进不出)仅限于在场内使用,直到废弃为止。
   
  (3)在配种、妊娠、分娩、保育、生长、育成等各专用猪舍门口设置消毒池,内贮消毒液,并经常保持有效浓度,供往来人员出入消毒。每一专用舍在清出旧猪群后,应彻底消毒,间歇几天后,方可接受新猪群。
   
  2.外部管理供应区
  
  本区与社会往来密切,有经营管理、物资供应和产品输出三大功能,包括办公室、宿舍、仓库、饲料工厂、车房及生产区外的其他设施,因病原及其他不良因素常进入此区。因此,管理区和生产区之间应设置屏障,有各自封闭的间隔,严格控制进入生产区的通道,防止无关人员由管理区进人生产区。
  
  3.兽医隔离区
  
  猪场规模较大的,尤其是集约化、规模化猪场可设专门的兽医隔离区,包括兽医室、隔离舍、尸体处理室等。这些建筑均应设在下风向及地势较低的地方,远离健康猪舍,以免疫病传播。
   
  三、严格消毒
   
  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采用机械清扫、冲洗和使用各种化学消毒药物相配合的方法进行消毒。
  
  1.大门
  
  在大门人口处要设消毒池,池内配制2%的烧碱溶液或20%的石灰水,对来往车辆的轮胎和人的鞋底进行消毒;设喷雾消毒装置,对车身和车底盘进行消毒。
  
  2.生产区
  
  工作人员在进入生产区之前,必须经过在消毒间用紫外灯消毒,然后换上工作衣、帽、鞋,工作结束,将其留在更衣室内,严禁带出场外,工作衣、帽、鞋要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参观人员的消毒方法与工作人员相同,并按指定的路线参观。
  
  3.猪舍和用具
  
  猪舍每年至少于春、秋季进行两次大清扫、消毒,每月进行一次一般消毒,消毒药液常用2%烧碱或0.5%过氧乙酸;饲槽和其他用具需每天洗刷,定期用0.1%新洁尔灭消毒;肥育猪舍采取“全进全出”的消毒方法,分娩后采取小区“全进全出”消毒;每批猪出栏后彻底大消毒,空圈一周后方可进猪。
  
  4.猪体
  
  用0.1%新洁尔灭、2%~3%来苏儿或0.5%过氧乙酸等对猪体进行喷雾消毒,喷雾粒子要求50~100μm。母猪分娩前用0.1高锰酸钾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
   
  四、严格检疫
  
  1.引进种猪的检疫
  
  引进种猪时,要做好产地疫情调查,对种猪进行检疫和挑选,可委托当地兽医卫生机构对种猪进行口蹄疫、猪瘟、猪传染性水疱性、猪伪狂犬病、猪钩端螺旋体病、猪喘气病、猪萎缩性鼻炎和猪布氏杆菌病的检疫。这些疾病检验为阴性后方能引入。引入后应在隔离舍观察30天,确认健康后,方能进人生产区。
  
  2.本场猪只的检疫
  
  定期对本场内猪只进行传染病和粪便寄生虫卵的检查。对检验出的病猪或阳性猪,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凡传染病或可疑为传染病的猪应予以扑杀,如种猪存在猪喘气病、猪萎缩性鼻炎等,且阳性率高者,应全群淘汰转为肉用。
   
  五、死猪尸体及粪污处理
  
  1.死猪尸体的处理
  
  每套猪舍,应务有质地坚韧的、不漏水的袋和带有拖轮有盖的收尸桶,猪只的尸体及分娩时产出的胎盘、死胎,随即装在袋中,扎紧袋口,放入收尸桶中,由卫生人员以专用容器集中至尸体处理处,高温或毁尸坑处理。
  
  2.粪污的处理
  
  猪场应有完备的粪污处理设施,包括猪栏漏缝地板、冲洗设备、排污沟、集污池等。粪污应做到干稀分流,分离后的污水人污水处理池净化处理后排放出去,粪渣运到农区经堆肥发酵后使用。
   
  六、预防接种
   
  根据当地传染病的流行情况、疫(菌)苗使用效果及本地实际,制定实用的免疫接种计划和程序,按时进行预防接种;为防止某种疫病在饲料中添加抗菌药等的防疫措施,也必须列入规章制度。
   
  七、发生疫病时的扑灭措施
   
  1.当猪群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必须及时隔离,尽快确诊,并逐级上报,病因不明或剖检不能确诊时,应将病料送交有关部门检验诊断。
   
  2.确诊为传染病时,应尽快采取紧急措施,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划定疫区进行封锁。对全场猪只进行仔细的检查,病猪及可疑猪应立即分别隔离、观察和治疗,尽可能缩小病猪的范围。同时全场进行紧急消毒,对尚未发病的猪只及其他受威胁的猪群,要紧急预防接种或进行药物预防,并加强观察,注意疫情动态。
   
  3.被传染病污染的场地、用具、工作服和其他污染物等必须彻底消毒,粪便及垫草应予烧毁。消毒时,先将圈舍的粪尿污物清扫干净,铲去表层土壤(水泥地面的应清洗干净),再用消毒药液消毒。
   
  4.屠宰病猪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屠宰后的场地、用具及污染物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和彻底清除。病猪的尸体不能随便乱抛,更不能宰食,必须烧毁,深埋或化制后作工业原料等。运尸体的车辆、设备、用具、和接触人员及工作服必须严密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