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苏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转变观念,着眼大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积极抓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农合组织的引导和规范,对符合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2户,入社农民5983人,出资总额达10453万元,这对昭苏县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昭苏县工商专门抽调长期从事注册登记和法制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深入全县各乡镇,与乡镇政府、行政村、农民专业社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并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主动上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设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准备登记材料,力求使农民专业合作快速运转起来,并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注册登记环节,县工商部门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优先登记 ,尽量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并依法免收登记费。
昭苏县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采取了八项便民措施:一是引导服务,主动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办事程序、办理业务手续、填写登记表格。二是延时服务,要求业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即使受理时间已过,也必须接待完最后一个受理对象,避免服务对象往返奔波和长时间等候。三是上门服务,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主动上门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需求。四是规范服务,要求工作人员规范办事程序。五是提速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随到随办。六是跟踪服务,对业务咨询、商标注册等,实行跟踪指导、跟踪帮助、跟踪改进。七是简化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八是满意服务,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用语,建立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制度,设立行风监督意见箱,追求服务零投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