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田林县以申报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示范县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养殖投入品和养殖产品的监管,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药物、饲料的经营和使用,规范养殖生产过程,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1~3季度未发生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现了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
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状。该县为确保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全县14个乡镇兽医站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签订了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落实职责和属地监管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确保监管任务落实到位,保证监管各环节不出问题。
规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该县不断强化队伍素质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据悉,今年1~3季度,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全县设立有20个检疫申报点,累计开展产地检疫生猪35517头,牛480头、马106头,禽类25.36万羽。开展动物产品检疫猪3.9262万头,牛1507头,检疫白条禽5.426万只。产地检疫面、定点屠宰场检疫率、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率均达到100%,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肉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兽药经营许可制度。该县实施兽药GSP软件管理制度,全县42家兽药经营店已有33家纳入兽药GSP软件管理体系。建立倒逼机制,落实企业责任,与重点监控的22个规模养殖场鉴订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与120户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主签订责任书。累计共出动执法车辆39台(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屠宰企业(场、点)156家次。累计开展 “瘦肉精” 快速监测201份,合格率100%;经监督检查,尚未发现有经营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的的违法行为。
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1~3季度,该县利用下乡监督执法检查和各个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等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讲解、执法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瘦肉精”的危害等知识,大力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引导经营户及养殖户科学、规范使用养殖投入品。据悉,该县共制作悬挂宣传条幅100多条,出版《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栏》35板,发放《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兽药安全使用宣传读本》、兽药《禁用药品目录》、《瘦肉精的危害》等宣传材料4500多份,举办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69人,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班41期,培训农民1881人。
据悉,1-9月,该县牛出栏1.64万头,生猪出栏13.8万头,同比增长4.66%;山羊出栏3.15万只,同比增长14.11%;家禽出栏652.75万羽。牛存栏6.37万头,猪存栏17.52万头,羊存栏4.18万只,家禽存栏219.5万羽。全县肉类总产量2.32万吨,同比增长26.02%;水产品总产量1977万吨,同比增长22.04%;全县渔牧业总产值达4.2072亿元,全县农民养殖业人均纯收入4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