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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白县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增收

发布时间:2013-09-26  来源:博白县农业局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博白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注重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博白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注重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农业、工商、畜牧等部门人员经常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查指导,提供技术和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坚持按照 民办、民管、民受益 的原则,紧紧围绕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大户、营销大户、致富能人等与种养大户联合起来,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同时围绕地缘优势和产业特色以行业推动为特点,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通过行业协会示范社和全县性的养猪、养鱼等行业协会的带动,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动了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到2013年8月底止,全县在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117家,其中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有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2个,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专业合作社数35个,拥有社员17347人。

  为使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以健康发展,该县农业部门积极帮助各类专业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帮助指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和成员帐户等,帮助搞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并严格执行,实行 阳光操作 ,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能落到实处。同时,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了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实现了 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树一块品牌,活一方经济,富一批农民 的办社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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