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小车来村头,农民卖菜不用愁。”连日来,埇桥区汴河街道大王村丁许庄,前来买菜的外商络绎不绝,村蔬菜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高兴地告诉记者。近年来,宿州市为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通过几年的努力,从无到有,从有到强,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发展六大产业、78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中粮食279家,林业12家,蔬菜138家,养殖195家,农机植保134家,特产种植22家,现有会员71280人,带动18万农户脱贫致富。
措施有力,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埇桥区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领会和掌握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创办合作组织的成功典型和经验,引导更多的农民创办和加入合作组织。通过学习和宣传,增加广大农民群众走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合作组织的意识,使大多数农民明确了发展专业合作社的自觉性和优越性。
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登记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政策,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出力献策。农委经管站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协调指导部门,切实履行指导、服务、管理职责,具体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试点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登记备案等工作;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内外部利益关系的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促使依法、依规办事;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工商部门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登记发证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农业部门为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不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除人才技术外,资金的投入也是发展的有效动力。近年来,区财政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100多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