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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执行新规定

发布于:2010-04-01 16:11  来源:广西渔船检验局


3月31日上午,我局召开渔业互助保险专题工作会议。彭福斌局长主持会议并作讲话。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雨祥3月2日在全区渔监船检工作会议上对我区渔业互保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我区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渔牧发[2009]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渔牧发[2010]8号),决定为全面推进渔业互保工作,健全海上作业风险保障机制,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区局两个文件中关于“凡未购买船上从业人员互保人身保险的海洋渔业渔船,渔业主管部门暂不兑现渔用柴油补贴,渔监船检机构不予办理签证报送及船舶检验业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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