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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长江南京段展开“清江行动”

发布于:2010-03-26 16:21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4月1日至6月30日,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南京市将按照农业部和全省统一部署,对98公里长江岸线实施全线禁渔。记者昨从市农林局获悉,为确保4月1日禁渔“一步到位”,从今天起全市渔政管理部门将提前展开“清江行动”,拆除沿江各种定置渔具,并督促全市渔民收网上岸。

4—6月,捕一只螺、虾都违规

  今年南京长江禁渔时间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渔范围是上游北岸与皖交界的乌江河口、南岸与皖交界的慈湖河口,下游北岸与扬州市仪征交界的小河口、南岸与镇江市句容交界的土地沟,上下游全长98公里的长江水域及通江河口地带。

在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除刀鱼专项特许捕捞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以及其他形式的作业活动。

全市只发71张刀鱼捕捞证

每年春初都是刀鱼洄游季节,也是渔民下网捕捞的黄金季节。市渔政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刀鱼特许捕捞期从3月15日到5月14日,与长江禁渔期有重合。为了保护刀鱼资源,近几年我市对刀鱼捕捞实施了特许捕捞制度。在发证数量上,全市特许捕捞证也以每年15%的幅度递减。今年,全市只核发71张刀鱼特许捕捞证,比去年减少13张。

违规捕捞,将取消各种补贴

南京市长江沿线目前尚有职业渔民近700人。为保障禁渔期内渔民生活,今年禁渔期内,南京市城区渔民生活补贴标准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则从234元提到260元。在禁渔期内,对违规渔船、人员将取消柴油补贴、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

渔政部门负责人提醒,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达到立案标准的严重违法捕捞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

4—6月上市江鲜基本为“冒牌”

今年长江沿线禁渔,涉及长江流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等10个省市,涉及区域广、禁渔时间长,将对江鲜上市构成全面、长时段的“挤压”。

市渔政部门负责人说,在禁渔期内,不仅下水捕捞江鲜为违法、违规之举,上市销售江鲜同样具有违法、违规的嫌疑。“每年禁渔的3个月里,不少商贩和餐饮机构都打着‘正宗江鲜’的幌子,向消费者销售江鱼、江鲜,除极少量为非法偷捕所获或此前存货之外,绝大部分都是人工养殖的‘冒牌货’。即使是特许捕捞上市的‘长江刀鱼’,大部分其实是“海刀”、“湖刀”甚至“陈刀”,真正名实相符的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众多食客不惜千金尝江鲜,得到的往往只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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