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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留情 刀鱼留后 管理部门加强执法

发布于:2010-03-17 15:21  来源:文汇报

 《文汇报》昨天刊发《春风如刀!刀鱼还能熬过几个春天?》一文,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表示目前正对“保护刀鱼”的管理方案进行更科学的调整,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
  
  3月10日,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上海市农委等部门,启动了今年首次大规模长江口水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这次行动的任务,除了确保上海世博会水上门户的安全、构建和谐水域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参加行动的有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渔港监督局、江苏省渔政执法总队、浙江省舟山市渔政执法支队的10艘执法船艇以及上海海事局1架海上救助直升机。
  
  据了解,今年渔政部门除了继续压缩专项(特许)证发放数量外,还根据对刀鱼资源和市场情况的调查,调整了特许捕捞时间,以更科学地保护刀鱼资源。长江刀鲚专项(特许)捕捞作业时间调整为:上海市:3月1日至4月20日(去年是2月20日至4月30日);江苏省:江阴大桥以下江段,3月1日至4月20日(去年是2月20日至4月30日);江阴大桥以上江段,3月5日至3月31日(去年是2月20日至3月31日)、4月15日至5月10日(去年是4月15日至5月14日);安徽省:4月27日至5月26日。其中,上海市和江苏省的特许作业时间都比去年缩短。
  
  有关省(市)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今年将严格按照核定的渔船数量、作业类型、作业时间及有关许可事项发放刀鲚证、凤鲚证,严禁越权发证、“以票代证”、“多船一证”等行为,刀鲚、凤鲚证不得兼发。有关发证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捕捞日志管理。严格控制跨区作业。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渔政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作用,切实加强专项许可管理,特别是加大对无证捕捞和违反捕捞许可证规定时限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深水张网、插网和三层刺网作业行为,加强刀鲚流网网目尺寸的检查力度,严禁使用网目尺寸小于40毫米的流刺网。
  
  目前,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会同长江下游相关省(市)积极组织有关水产科研单位开展资源调查监测,科学评估刀鲚、凤鲚资源状况,为做好限额捕捞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系统总结近年来刀鲚、凤鲚专项捕捞管理的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强化和完善专项捕捞管理的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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