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9年第81号公告,正式批准对四川省内江市“资中鲶鱼”(南方大口鲶)等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对“资中鲶鱼”的品种、苗种、养殖环境、养殖方式、转食驯化、捕捞规格、质量特色、环境安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资中鲶鱼”是四川省水产业第一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水产品种,这对进一步提高“资中鲶鱼”的知名度、打造水产知名品牌、发展壮大资中鲶鱼产业、促进渔农增收致富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川“资中鲶鱼”喜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于:2009-12-11 11:27 来源:四川省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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