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从省渔政管理局获悉:根据我省鱼类生长习性,从今年起,每年6月在全省实行渔业资源增殖放鱼月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将改善我省渔业生态环境,增殖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放鱼月的总体目标是:从2009年到2011年,全省放流苗种12亿尾,其中省农业厅将在赣江、信江、抚河、修河、饶河、鄱阳湖放流苗种6亿尾,各设区市、县(市、区)将在其他水域放流苗种6亿尾;从2012年到2015年,全省放流苗种18亿尾,其中省农业厅将在“五河一湖”放流9亿尾,各设区市、县(市、区)将在其他水域放流苗种9亿尾。
据了解,省农业厅今年将投入50万元,组织实施在“五河一湖”、长江江西段等14个放流点放流苗种2亿尾;各设区市、县(市、区)将组织实施在“五河”中上游或各辖区水域放流苗种2亿尾。( 宋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