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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挡不住美味的优惠 宁海有人食用河豚鱼中毒

发布于:2009-04-02 17:49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明明知道河豚鱼毒,可还是有人抵挡不住其美味的诱惑。宁海一居民在下班回家途中见有人卖河豚鱼,于是买了几条回家食用,结果导致几位亲友全部中毒。昨天,市卫生监督所为此发布预警,提醒市民千万不能冒着生命危险食用河豚鱼。

  一个星期前,家住宁海某村的张先生在下班回家途中,看见有人在路边兜售河豚鱼。张先生早就听说,这种鱼味道十分鲜美,很想尝尝鲜,可由于价格太高,一直没有机会,而这里卖的河豚鱼价格还算便宜。

  经过讨价还价后,张先生花20元钱买了3条河豚鱼。回到家,张先生按一般鱼的制作方法烧好了河豚鱼,叫来五六个亲友一起品尝。然而,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张先生便感到手指、口唇、舌尖有些发麻,随后就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其他几个亲友也同样出现了轻微的麻木症状。

  张先生由于情况严重,被家人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医院全力抢救,目前,张先生已脱离生命危险,被转入普通病房观察。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称,春季是河豚鱼的产卵季节,其毒性较强,特别在清明节前后是河豚的旺汛期,也是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此,卫生部门再次呼吁市民在购买海鲜时千万别食用河豚鱼,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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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令禁止河豚鱼流入市场

  据专家介绍,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TTX),它是一种神经毒素,人食入豚毒0.5mg~3mg就能致死。其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河豚最毒的部分是卵巢、肝脏,其次是肾脏、血液、眼、鳃和皮肤。

  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不得流入市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丢弃河豚鱼。一旦发现加工经营河豚鱼的不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来源: 宁波网 作者: 檀传才 彭升友 蔡潇 编辑: 丁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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