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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工作启动

时间:2009-03-23 17:51  来源:上海农业网  责任编辑:欣然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召开了2009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换证工作会议。有关区县农委水产科、渔政站负责同志,市渔政处、上海渔港监督局(渔船检验局)分管领导等出席了会议。
近日,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召开了2009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换证工作会议。有关区县农委水产科、渔政站负责同志,市渔政处、上海渔港监督局(渔船检验局)分管领导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布置了本市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市渔政处、上海渔港监督局(渔船检验局)分别就本部门换证工作做了布置。各区县就各自工作方案和安排进行了交流。

会议强调,对参加本次捕捞许可证换证的渔船,各区县农委要组织落实好实船登临检验工作,对三证是否一致、船证是否相符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市水产办主任梁伟泉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要把捕捞许可证换证工作作为加强渔船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工作要仔细,要详细掌握此次换证工作的政策要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将一船一卡管理、渔船动态系统建设同换证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联系,避免因信息不畅影响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渔业村队、渔业合作社的作用;四是要加强执法,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好在换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渔船的执法处理工作。

  会后上海市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工作将全面启动。按计划本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截止时间为 2009年12月31日;其中对2009年1月1日前到期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及海洋小型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对 2010年12月31日以后到期的渔船将结合年审工作予以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发放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同时,还将结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同步开展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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