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评审,近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授予浙江温岭市“中国海虾之乡”称号。
今年1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接到温岭市水产食品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授予温岭市“中国海虾之乡”称号的报告后,邀请有关科研院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程到温岭实地考察了海虾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认证和产业管理现状等方面状况。专家评审组在实地进行综合考察后认为,温岭海虾加工产业优势突出,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支柱性作用,并成为当地渔民致富的一项重要产业,在全国海虾产业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符合协会《全国特色水产品之乡命名管理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决定授予温岭市“中国海虾之乡”称号。
据介绍,温岭海捕虾年产量连续3年超过20万吨,2009年全市海虾捕捞量达25.07万吨,约占全省虾类产量的30%。全市主要有海虾加工企业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达212家,其中有27家企业取得QS证书。近年来我国对欧盟出口红虾及虾仁的海捕虾原料,大部分来自温岭渔区,温岭石塘等地成立的海虾产销专业合作社已实现统一规格、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产业模式。近几年,温岭市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捕虾保鲜剂规范使用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了海虾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养殖虾、海捕虾在2008和2009年连续两年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温岭海虾产品分别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中国驰名商标、全国食品博览会金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