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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增殖对虾开捕 回捕需持专项许可证

发布于:2009-08-21 12:46  来源:齐鲁晚报
        20日12时起增殖对虾开捕了!山东省烟台市4606艘刺网渔船、551艘张网渔船可依法持专项捕捞许可证,在规定海域开捕人工放流的增殖对虾。

        根据规定,张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时间是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时间是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届时将有988艘拖网渔船持证捕捞。 

        据了解,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为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绣针河口禁渔区线内,由于捕捞作业时,每网次或航次可以有不超过渔获物总量25%的幼鱼,所以,除了对虾外,一些新鲜的小鲅鱼和小杂鱼也随之上市,烟台市民可尝到更多海味了!(记者 珠兰格日勒 通讯员 李 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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