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成都举办的“当前行业形势报告会暨2009通威科技论坛”上,有农业部官员指出,药残超标是影响我国水产出口的第一大因素,行业内必须高度警惕,谨慎使用国外重点检测的药物。
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用药指导处副处长李清介绍,近年来我国水产出口受阻案频频发生,在2007年达到最高峰,2008年有所下降。药残超标是水产出口受阻的罪魁祸首。去年水产出口受阻案件中,因药残而起的,鱼类为39%,虾类为88%,蟹类为65%。她分析,国外允许使用的渔药与我国有较大差别,这为药残问题埋下祸根。例如,我国允许使用的国标渔药为151种,日本为53种,远远严于我国。
她建议,为了防止出口受阻,养殖户除了合法使用渔药外,还应当谨慎使用国外重点检测的渔药和禁用药。例如,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期间,日本对进口水产品重点检测102种药物,其中,包括18种我国允许使用的国标渔药。
这18种渔药为:恩诺沙兴星粉、恩诺沙星片、红霉素片、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复方磺胺嘧啶粉、氟苯尼考粉(规格10%)、氟苯尼考粉(规格50:5g)、复方氟苯尼考粉、磺胺间甲氧嘧啶粉、甲砜霉素粉(规格5%)、甲砜霉素粉(规格10:0.5g)、甲氧苄啶粉、氟甲喹粉和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精制敌百虫粉、敌百虫溶液、敌百虫新硫磷粉、精制马拉硫磷。
据了解,在我国水产贸易中,来料加工再出口占了总量的 1/3,2008年占37.2%,而国外送来的原料并不值得完全信赖,很多有药残问题。例如,2006年,烟台检验检疫局从来自日本的两批冻虾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达181.7mg/kg和141.8mg/kg,远远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的上限100mg/kg。为了避免出口受阻,行业必须严防不合格来料加工流入我国。
李清对药残问题的介绍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同。华中农业大学陈昌福教授认为,养殖业者普遍依靠渔药说明书来用药,也给产业安全带来威胁,因为没有专家指导,根本达不到规范用药的标准。而中国水产流通于加工协会秘书长崔和表示,目前我国水产安全是依靠国外来约束的,行业自律不够,产业集中度不高,也给行业带来隐患。
该论坛以水产养殖与食品安全为主题,由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通威股份有限集团共同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约200名业内人士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