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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稻市场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

发布于:2009-10-26 14: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国家日前颁布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其中明确规定,我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是每市斤0.95元,19日,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目前我省水稻市场价格已达到每市斤1元,远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

据了解, 国家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规定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5元,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我省执行水稻最低收购价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当中晚稻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该预案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我省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中晚稻。据省粮食局介绍,目前中储粮分公司已做出执行国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实施方案,但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来看,我省稻农的水稻市场价格已经达到、甚至超过每市斤1元,每市斤0.95元的国家最低收购价在我省暂时无需启动。(记者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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