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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5个粮食主产县将开展水稻种植保险

发布于:2009-03-26 15:5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3月25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25日召开的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福建省25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将开展水稻种植保险,保险责任范围也明显扩大,福建省水稻保险方案在全国同等条件下费率最低。

       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姜绍丰说,福建省是台风、干旱、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业自身规避风险的能力极为薄弱,特别是单家独户经营的小农户难以抵御严重灾害带来的损失。一旦发生大面积的受灾损失,单靠政府的救助补偿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姜绍丰说,福建省今年决定对水稻种植保险条款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扩大了试点范围,试点范围从10个粮食主产县(市)扩大到25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同时,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将病虫害列入了保险范围。目前,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了因寒冷、干旱、暴雨、洪水、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病虫害造成水稻的损失。

        今年,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政府的保费补贴也提高了。各级财政保费补贴从70%提高到了80%,每亩保险金额由原来的250元提高到300元。“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在不增加费率的情况下,扩大了保险责任,既增加了病虫害保险责任,起赔点又下降,目前福建省水稻保险方案在全国同等条件下费率最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福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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