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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颁布五载 辽宁农机谱新篇

时间:2009-10-29 13:04  来源:农博网  责任编辑:海岸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机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辽宁农机化实现了又好又快地发展。

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有新突破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从2005年开始,辽宁省政府召开了4个农机化专题工作会议并出台了1个《决定》、3个《意见》、1个《条例》和1个《办法》:2005年出台《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2006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2007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意见》;同年,《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正式实施;2008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的意见》;2009年出台了《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这些政策意见的出台,为辽宁省农机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机化发展投入有新突破

2004-2009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连年增长。中央财政:分别为250万元、1350万元、2500万元、8300万元、2亿元、5亿元(含大连0.2亿元);省级财政分别为:450万元、920万元、1200万元、1700万元、2450万元、5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分别为:9716万元、1.3亿元、9293万元、6740万元、1.3亿元和1.7亿元;带动集体和农民投入分别为:3.5亿元、4.4亿元、4.7亿元、5.2亿元、6.9亿元和8.7亿元。

农业装备结构优化有新突破

2008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042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110亿元,提前两年实现全省“十一五”农机化发展规划目标。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4.5万台,配套农具达到48.5万套。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2.5%,比2004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5个百分点。除了机收水平较低外,机耕、机播水平位居全国第10位和第8位。

农机耕作制度改革有新突破

五年间,中央和省安排农机专项资金近3亿元,用于推广保护性耕作项目。全省国家级保护性耕作项目县达到48个,累计实施面积480多万亩。实践表明,把玉米机收与保护性耕作结合起来,可增产创收60元/亩左右,降低成本30元/亩左右,节省灌溉用水20元/亩左右,实现增收节支110元/亩左右。全省因推广保护性耕作使农民增收5亿多元,初步走出一条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有新突破

目前,辽宁省已建立各级各类农机化示范基地120个,建设规模400万亩,辐射面积800万亩。其中,国家级水稻机械化示范区7个,玉米机械化示范区3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区21个。示范基地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机耕、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31%和52%。农机化示范基地正在发挥着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全省农机化水平的提升。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

2005年,辽宁省首家农机耕作合作社在北宁市新立农场成立,目前已建立规范化农机合作社356个。全省已建以沈阳新民、海城耿庄和锦州农机协会为代表的农机协会196个,入会人员达到4.5万人。2004年开始在全省设立“农机110”热线电话176部,建立农机服务队2.5万个,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突出作用,受到省政府领导高度评价。苏家屯农用航空站农用飞机14架,固定资产达到4000万元,年综合作业能力500多万亩,年飞行时间1000小时以上,成为国内继新疆、佳木斯航站之后全国第三个农用专业飞行单位。全省农机经营服务收入达到85亿元,其中农机作业服务收入占85%;农机经营纯收入达到34亿元。

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新突破

过去五年中,全省农机监理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涌现出本溪市、大石桥市、铁岭市、鞍山市和新民市农机监理所政务公开工作典型。全省已建立平安农机示范县14个,示范乡(镇)208个,示范村1215个,示范户1.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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