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专业合作社带动四成农户闯市场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省农业厅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12628家,成员60.3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370.4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38.2%。新兴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加快转变我省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加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顺应农业规模化、合作化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大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着力拓展合作领域,强化合作社功能,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种、养产业和社会化服务全覆盖,运作更规范,重品牌建设的特点,涌现出了一批大社强社。2008年全省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专业合作社806家,其中500万~1000万元429家、1000万~5000万元327家、5000万~1亿元36家、1亿元以上14家。
合作社成为农业转型升级的推进者,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托本地特色产品或主导产业兴办,一头联市场、一头联农户,有力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从分散、独立的“家庭小生产”向有组织、有规模的“合作大生产”转变,产业发展格局从“小而全、多而散”向“一村(乡)一品、一品(业)一社”转变,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
合作社成为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者,引领农业集约化投入。2008年合作社及其社员经营土地面积497.8万亩,带动非社员农户土地经营面积383.9万亩,合计占全省承包土地面积41.0%,有力推动了农业要素集约化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投入者、农业科技的普及推广者和现代物质装备的积极应用者,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者,引领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社员技术培训、发布生产信息、帮助信贷担保、统一农资供应、统一作业服务、统一产品销售,有效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2008年,合作社培训社员和农民145.6万人次,统一组织购置农资达83亿多元;68.8%的合作社实行了产加销一体化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服务,31.2%的合作社有所侧重地开展了仓储、运输、作业、加工、信息等专项服务;37.1%的合作社协助农村金融机构,面向社员开展了贷款授信和信用担保等服务。粮食、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快速发展,分别达到了1592家、558家、554家,提供专业化的机耕、机插、排灌、施肥、打药、机收、烘干及销售等服务,为稳定粮食生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合作社成为农业品质提升的组织者,引领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健全农产品生产追溯制度,积极申领无公害、有机、绿色“三品”等各类认证,踊跃注册商标、统一品牌,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2008年,全省35.4%的合作社执行了农产品质量标准,30.0%合作社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27.8%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21.9%合作社通过“三品”认证,增强了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