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办法
为加强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由云南省林业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对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该《办法》包括种源管理、种苗生产经营、种苗使用、监督管理等六章共26条。其中在“种源管理”中明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本地现有木本油料种质资源,按照国家或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法选出的优良个体或群体经省级审定后方可利用其种子、穗条建立林木良种基地或直接用其种子、穗条进行育苗。在“种苗生产经营”中规定从事木本油料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相关规定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组织生产和经营;凡国家和省投资的木本油料造林项目,育苗所用的种子和穗条应当是良种并实行定点采种(穗)、定点育苗、定向供应;纳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计划生产的种苗,应当经县级以上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和调运;木本油料良种生产基地在良种调出时由生产单位签发由省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编号的《云南省林木良种销售凭证》;种苗生产者要建立健全包括树种名称、种子来源及数量、质量证明、种苗检验分级记录等种苗生产档案,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包括树种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种苗经营档案。在“种苗使用”中规定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树种造林所用苗木应当使用无性繁殖的良种苗木;跨县调运种苗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种苗标签和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应随种苗同行。
据了解,云南省各地核桃、油茶、膏桐、油桐、油橄榄、澳洲坚果等木本油料树种发展迅猛。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由2006年的795万亩增加到目前的2357万亩,通过中央投资、按国债项目进行建设管理的各类木本油料林良种基地17个,共4500亩。已建成的核桃木本油料良种基地每年所产穗条可供培育核桃嫁接苗约75万株;部分在建的油茶良种繁育基地每年所产穗条可供培育油茶嫁接苗500万株。基地建设对加快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建设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