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猪病防治规范(4)
发布时间:2008-11-12 来源:
摘要:② 建立疫病监测制度: A.有条件的猪场,应建立兽医诊断室,便于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进行监测。 B.尽量做到自繁自养。从外地引进场内的猪只,要严格进行检疫。要单独饲养,观察至少3周,确认无病后,方可进入猪舍
② 建立疫病监测制度:
A.有条件的猪场,应建立兽医诊断室,便于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进行监测。
B.尽量做到自繁自养。从外地引进场内的猪只,要严格进行检疫。要单独饲养,观察至少3周,确认无病后,方可进入猪舍。
C.每天早、晚巡视猪舍,若发现异常猪只,将其剔出,送隔离舍观察、诊断和处理。死亡猪只要进行剖解作出明确诊断。
D.建立详细疾病的检查、剖解、诊断、治疗、处理等记录,以了解疫病动态。
③ 建立可行的免疫、驱虫制度:
A.猪场免疫程序的制定和驱虫计划,应符合本场的猪群实际情况,也应考虑社会,尤其早邻近地区疫病流行状况。
B.免疫前、后应做好免疫监测,确定免疫时机,观察免疫效果。驱虫前、后要做好虫卵和虫体监测,以确定驱虫时机,观察驱虫效果。
C.应地制宜建立药物预防,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对诸如沙门氏菌病,大肠杆菌病及气喘病等,可以将药物拌入饲料或饮水中服用。
D.严格做好尸体处理,发现死猪,应送剖解室解剖,并及时作出诊断,然后对尸体进行烧毁或深埋处理。
E.若猪场发生传染病,按传染病的性质,做好检疫、隔离、封闭、消毒等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病,减少经济损失。
2.疾病扑灭措施
(1)隔离:
当猪群发生传染病时,应尽快作出诊断,明确传染病性质,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猪只发病数量而定,若发病猪只少,可剔出病猪隔离到隔离舍或较偏僻的地方。若发病猪只多,则可剔出健康猪进行隔离,发病猪留在原猪舍。有条件的猪场,最好在猪只发病过程能将患病猪、疑似患病猪、假定健康猪分别分开,以便于观察、治疗和处理。一旦病性确定,对假定健康猪可进行紧急预防接种。隔离开之猪群要专人饲养,饲养管理用具要专用,人员不要互相串门。根据该种传染病潜伏期的长短,经一定时间观察不再发病后,经过消毒后解除隔离。
(2)封锁:
对发生及流行某些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时(如暴发一类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疫区范围进行封锁。封锁根据该疫病流行情况和流行规律,按“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封锁是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群三个环节采取相应措施。在实施封锁时,要做到几点,一是禁止易感动物进出封锁区,对必须通过封锁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二是对患病动物进行隔离、治疗、急宰或扑杀,对污染的饲料、用具、畜舍、垫草、饲养场地、粪便、环境等进行严格消毒。动物尸体应深埋、销毁或化制。未发病动物及时进行紧急预防;三是对疫区周围威胁区之易感动物进行紧急预防,建立免疫带。封锁的解除,应在最后1头患病动物痊愈、急宰或扑杀后,根据该病的潜伏期,再无新病例发生时,经过全面消毒后,报请原封锁机关解除封锁。
(3)紧急预防和治疗: 一旦发生传染病,在查清疾病性质之后,除按传染病控制原则进行诸如检疫、隔离、封锁、消毒等处理外,对疑似病猪及假定健康猪可采用紧急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应用疫苗,也可应用抗血清。为使得被接种猪能较快产生免疫力,在接种时疫苗可适当加大剂量,接种后对猪只应加强观察,一般讲,猪只若未潜伏感染,通过紧急预防接种,能产生良好的免疫力。对有治愈希望的病猪,应及时进行治疗,以减少经济损失。治疗可根据病性来选择药物。一般可分特异性疗法、抗生素疗法和化学疗法。特异性疗法系应用针对某种传染病的高免血清(抗血清)或痊愈血清(或全血)等特异性生物制品进行治疗。抗生素疗法,应选用对病原体最敏感的药物,有条件最好做一下药敏试验,如革兰氏阳性菌可选用青霉素和四环素类,革兰氏阴性菌可选用链霉素、氯霉素。在应用抗生素治疗时,要考虑药物剂量要足,特别是起始剂量要大,但又要不要滥用。化学疗法最常用的药物是磺胺类药物、抗菌增效剂及硝基呋喃类药物。磺胺类药可抑制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而且对某些原虫(如弓形虫)亦有较好防制作用,其与抗菌增效剂联合使用,效果更佳。硝基呋喃类药物对多种革兰氏阴性和阳性细菌有拮抗作用,这类药物性质比较稳定,多数细菌对其不易产生耐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