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和财政厅将拨付1045万元,对全疆蛋鸡养殖户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共计奖励142户。
记者5月19日从自治区畜牧厅了解到,在近日出台的《新疆2008年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了此次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实行自愿参加原则,按照“先建设、后奖励”的原则,对自愿实施改造并达到标准的蛋鸡存栏量在5000~50000只的142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按照规定,蛋鸡存栏5000~9999只的养殖场(户)平均每户奖励5万元,共奖励37户;蛋鸡存栏 10000~29999只的养殖场(户)每户奖励8万元,共奖励100户;对蛋鸡存栏30000~49999只的养殖场(户)每户奖励12万元,共奖励5 户;所有1045万元奖励金将在2009年8月20日前拨付到位。乌鲁木齐市有13个分配指标,其中奖励指标5万元有2户、8万元10户、12万元1户。
据自治区畜牧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是为了稳步提升全疆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化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达到保障鸡蛋市场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