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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病防控用药“四原则”

时间:2009-07-31 13:51  来源:  责任编辑:
核心提示:防控鸡病实践中,用药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应用时除了要熟悉药物药理特性、作用范围、用法用量等之外,还要切实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在选择药物时,要注意选用安全性大、毒性小的药物,尤其在组方时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这时就要考虑
  防控鸡病实践中,用药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应用时除了要熟悉药物药理特性、作用范围、用法用量等之外,还要切实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在选择药物时,要注意选用安全性大、毒性小的药物,尤其在组方时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这时就要考虑到药物的“配伍禁忌”,如有配伍禁忌,或者两种药物之间有拮抗作用的就不能组方,否则会使药效降低或失去本来的作用。这是防控鸡病用药时必须首先考虑的基本原则。 

  二是广谱高效的原则。用药时要选择药效高、见效快、抗菌范围广的药物。要选用一种药物或两种药物就可以预防或治疗两种或两种以上鸡病,且很少产生抗药性或抗性小的药物。 

  三是简便快捷的原则。用药方法要简单易行,以保证药物能按要求有效而快速进入鸡体或所需的部位。凡是能口服的药物,就不要静脉肌肉注射;凡是能肌肉注射的药物,就不要静脉注射。即使是口服用药时,也应尽可能地选择水溶性药物。一般说来,鸡群在发病以后饮水量增加,采食量减少,若采用水溶性药物,易被吸收。而混入饲料喂药,因目前多为颗粒饲料,药物难以混匀,同时又因病鸡常产生厌食,难以保证有足够药量进入鸡体而达到治病的目的。因此,拌入饲料给药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四是经济实惠的原则。在鸡病防治过程中所用的药物,要在保证高效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价格便宜,用药时切忌以价格高低来衡量药物的优劣。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假冒伪劣药和过期失效药,能治好病,即用药后能迅速控制疾病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的毒性小,甚至无毒性作用的就是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