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鸡新城疫(NO) 本病的免疫应在抗体监测的基础上采用弱毒苗与油剂灭活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免疫。 1.种鸡与蛋鸡 没有监测条件的小鸡场、个体专业户养鸡场可采用下列免疫办法。 7~10日龄用弱毒苗(B1、克隆30或LaSota)滴鼻、点眼或大雾滴气雾免疫。 25~30日龄重复上述免疫。 60日龄注射I系苗。 120~140日龄注射I系苗或油乳剂灭活苗。 2.肉鸡 7~10日龄用弱毒苗(B1、克隆重30或LaSota)滴鼻、点眼或大雾滴气雾免疫。 25~30日龄重复上述免疫。 也可以在10日龄时用弱毒苗滴鼻、点眼或大雾滴气雾免疫的同时,皮下注射半个剂量灭活苗。
二、马立克氏病(MD) 1日龄皮下注射马立克氏病疫苗。根据本场情况可以用AVT冻干苗或细胞结合苗;也可以用双价苗(如HVT+SB1苗),但要确保一个免疫剂量不少于4000个蚀斑量。
三、传染性法氏囊病(IBD) 10~14日龄用中等毒力疫苗饮水免疫。 21~24日龄用中等毒力疫苗进行第二次饮水免疫。 种鸡应在第二次免疫基础上,在120~140日龄与40周龄各注射一次油乳剂灭活苗。 如果一旦免疫失败,鸡群发病,可尽早用蛋黄抗体液或高免血清治疗
四、鸡传染性喉气管炎(ILT) 在疫场进行本病免疫。 20~42日龄,用弱毒苗点眼免疫,间隔6周后再重复免疫1次。
五、鸡传染性支气管炎(IB) 1周内尽早用H120饮水或滴鼻免疫,3周后用弱毒苗重复饮水免疫,120~140日龄用H52饮水或注射油乳剂灭活苗。
六、鸡痘(FP) 25~35日龄刺种(在本病早发地区可在1周内刺种)。120~140日龄再次刺种免疫。
集约化养鸡场基础免疫程序
发布时间:2009-07-30 来源:
摘要:一、鸡新城疫(NO)本病的免疫应在抗体监测的基础上采用弱毒苗与油剂灭活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免疫。1.种鸡与蛋鸡没有监测条件的小鸡